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就《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TOD綜合開發高質量發展實施細則》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到,TOD綜合開發是以城市軌道交通站點或車輛基地為核心,建立集交通、商務、商業、文化、教育、居住、產業等為一體的城市功能區。實施TOD綜合開發的站點和車輛基地區域,其規劃用地范圍按如下原則劃定:站點區域按照一般站點中心外半徑500米左右、換乘站點及重點站點中心外半徑800米左右確定;車輛基地區域按照包括車輛基地本體工程用地及周邊不低于本體工程用地規模兩倍的開發用地確定。車輛基地選址原則上應在城市配套服務相對成熟的近郊并設置站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