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在官網公布了最新批準通過的《廣東省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軌道交通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經廣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25年10月1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該《條例》是全國首部聚焦促進地方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融合發展的地方性法規,將為廣東完善多措并舉的軌道交通保障機制與多方聯動的軌道交通工作格局,穩步推進多層次軌道交通高質量發展、加快建設“軌道上的大灣區”提供強有力法治保障。
在便民利民方面,《條例》規定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結合設施設備條件和所提供的服務內容,設置專門服務窗口、專用等候區域、綠色通道、優先座席和升降電梯等,為老、弱、病、殘、孕等乘客提供售票檢票、輔助器具、咨詢引導、字幕報站、語音提示、預約定制等便利服務。促進方便快捷,規定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應當統籌推進本省不同地區、不同層次軌道交通的票務互通,推動實現乘客一站購票、一票通行,提高便捷支付能力。
在編制規劃方面,《條例》第八條提出,編制本省軌道交通相關規劃應當遵循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統籌安排不同地區、不同線路之間的軌道交通互聯互通,優化多層次軌道交通網布局,合理安排軌道交通與航空、公路和城市其他公共交通之間的便捷換乘,預留道路、站場、其他交通方式等交通空間及其附屬設施的實施條件。在保障用地和綜合開發方面,第九條規定,對軌道交通相關規劃確定的軌道交通及其配套設施用地,軌道交通項目建設投資主體和沿線內地九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實施綜合開發,在不影響交通功能和規模的前提下利用地表、地上、地下空間資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保障軌道交通可持續發展。
《條例》強化項目銜接與設施聯通。支持與港澳有關軌道交通項目的銜接和跨區域軌道交通互聯互通;明確在編制本省軌道交通相關規劃時根據需要預留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軌道交通相關規劃對接的空間。支持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加強溝通協調,合理規劃設計軌道交通項目的線路走向、站點設置、換乘模式等。推動運營協同與票務互通。圍繞提升居民出行的便捷性與體驗感,聚焦運營協同與票務服務等問題,明確支持加強與港澳的運營協調與服務標準銜接,完善聯程、往返等票務服務,提升通勤服務品質。


















